• 关于开展2021-2022学年度专科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
  • 信息来源: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2-09-09    阅读量:
  • 各学院:
           根据湘财教指〔2022〕16号文件通知要求,经学校研究,决定开展2021—2022学年度专科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  一、评选对象:2020、2021级专科学生
    二、评选原则:
    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透明。
    三、申请条件:
    国家奖学金:
    (1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    (2)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文明行为准则,全年无不良行为和违纪现象;
    (3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    (4)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,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%,且没有不及格科目;
    (5)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。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%,但达到前30%的学生,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,可申请国家奖学金,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。(详情参见《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》)
    四、指标分配:
           省中心此次下达我校2021秋—2022春学年的国家奖学金总名额为2人。2020级、2021级学生各分配一个指标,各学院各年级都推荐1名同学,由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选。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。
    五、 时间安排:
    1.9月9日-9月20日        宣传发动。
    2.9月20日-9月30日     各学院初评,并于9月30日将申报材料交学校学生处。
    3.10月8日-10日          学生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、反馈
    4.10月10日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定。
    5.10月10日-10月16日      学校公示(5个工作日)。
    6.10月17日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上报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
    六、工作要求:
    1. 国家奖助学金在学生、家长和社会中影响重大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严格把关,认真做好此项工作。
    2. 评选推荐程序要规范。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生本人申请、班级推荐、各学院初评、各学院内公示等程序严格筛选后报学校评审。
    3. 推荐材料要求规范。
    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学生请按要求如实填写表格(表格在省资助系统中填报后导出打印),各学院在相应地方签字盖章。
    4. 由各学院汇总的表格在各学院评选后统一填写:
    要求: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、纸质材料必须加盖学院。统一使用系统或附件中提供的表格,不得更改表格内容、格式,或使用自制表格。推荐理由、学院意见栏及签名之处,必须由相关负责人亲手签写,其他内容电脑录入。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(如该项无内容,请使用斜杠标明),表格必须正反双面打印,不得随意增加页数。每人一份一页。
    5. 国家奖学金主要面向学生成绩和在校表现非常优秀者,无家庭经济困难要求。
    6. 所有申报对象都必须如实填报本人的建设卡号,不得借用他人银行卡,凡无银行卡的学生需到建行银行办理银行卡。
    7. 各学院在组织申报的同时应安排专人进行系统录入,特别注意各项信息应准确无误。
    8.各学院在规定时间上报材料,未在规定时间上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国奖评选申报。
    七、各学院报送材料及要求明细:
    各学院上交学生处评选材料及要求明细如下,要求材料按人、按学院汇总整理,其中纸质材料均为A4纸张,电子稿按附件格式填写并发送626713701@qq.com。
    国家奖学金:
    1.(     —    学年)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。(系统打印、纸质稿)
    2.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      学年    学院专科国家奖学金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。(纸质稿和电子稿)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 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2年9月9日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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